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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 2024 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8-15 浏览数:69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经信局:

为落实《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鄂政办发〔2023〕14 号)文件要求,现组织 2024 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,符合以下六类条件的企业:

I 类: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3A 级认定的工业企业

II 类:首次通过 DCMM 贯标 2 级以上的企业

III 类:省级 5G 工厂

IV 类: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

V 类: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、软件百强、互联网百强榜单企业(投资达 5000 万元以上或网络零售首次达50 亿元以上);首次进入上述榜单的省内企业

VI 类:新建成并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主体(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4)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I 类、II 类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 1),提供贯标评定等级证书电子版、纸质版复印件一份,报送至当地经信局。

(二)III 类、IV、V 类项目申报由各地经信局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 2),V 类项目需提供经信局盖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、纸质版一份。

(三)VI 类项目申报由二级节点建设主体填写申报书(见附件 4),向当地经信局提供申报书电子版、纸质版两份。

(四)各地经信局需请当地财政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应急管理局、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助核查所有申报企业 2023 年 1 月 1日至今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、审计监督、财政检查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,在质量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问题,企业法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,出具部门盖章核查意见,并在经信局推荐意见中据实说明核查情况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请各地经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,经企业申报、部门核查后,于 8 月 22 日前将盖章纸质版推荐意见、企业申报材料、其他部门核查意见等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信推处刘思 027-87236508

邮箱:xxhwrmfw@163.com

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 10 号洪山大厦 A 座

附件:

1. 市(州)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(I 类、II 类)

2. 市(州)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(III 类、VI 类、V类)

3. 市(州)数字经济项目推荐表(VI 类)

4. 2024 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资金申报书


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

2025 年 8 月 1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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